全国优秀律师所知名律师欧湘富专业团队

欧湘富律师团队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公司法、合同法、民法尤其是债权债务、离婚、遗产继承、财富传承、房产与施工、刑事辩护及电子商务、与金融保险、各类损害侵权赔偿案、劳动争议、行政复议与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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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湘富系全国优秀律师所--星辰所合伙人、高级律师,执业二十三年,法学学士学位,经济学硕士、仲裁员、公司独立董事。先后多次担任广东省与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公司法、民法法律委员会委员;系湖南省、广东省律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email:szouxf@qq.com,手机13714729462,QQ435682499,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田面城市大厦24楼, 领域专长:刑事辩护、公司与合同法务、婚姻继承、 房地产全流程服务、劳动争议、保险相关业务,知识产权。工作方式: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强制执行、 国家赔偿、仲裁 、谈判、调查调解、申诉控告等非诉讼方式。擅长办理民事、商事、及刑事、金融保险法律事务等案件,并长期致力于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与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深厚,社会资源广,胜诉率高,多次评为省、市优秀律师或嘉奖 。其律师团队配合默契、理论与实践互补性强、能跨地域、跨专业、跨律师所合作,效果非常好,客户反映良好。

           2011年11月26日广东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在广州花园酒店召开创立大会,本站首席律师欧湘富被广东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聘请为常务理事,任期为五年。

  • 荣誉证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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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否强制剥夺合法财产所有权?发布时间:2011/3/11
  •    尽管社会各界看法不一,尽管对炸楼的法律依据还有待探讨,尽管有人发出了缓炸的呼声,海南省三亚市政府还是在1月15日上午对该市的“半拉子”工程炸响了第一炮!三亚市开炸“烂尾楼”再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思考。三亚市研究法律的赵均强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是否合法是三亚炸楼之争的核心问题。他认为,目前三亚市政府炸楼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如三亚市

  • 浅议财产保险合同中关于受益人约定的效力发布时间:2011/3/11
  •   当前,按揭买房、按揭买车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当贷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往往要求贷款人在办理房屋、车辆的抵押手续外,另外办理以银行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合同,约定在作为保险标的房屋、车辆等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有权向保险公司要求给付保险金的 当前,按揭买房、按揭买车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当贷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往往要求贷款人在办理房屋、车辆的抵押手续外,另外办理以银行为受

  •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纠纷如何解决发布时间:2011/3/11
  •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可分为:工程质量不合格与工程质量不合约定,二者的处理方式存在一定区别。1、工程质量不合格。质量不合格是指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工程质量不合格意味着建筑工程毫无利用价值,严重未必发包人缔结合同之目的,发包人可以根据《合同法》94条和《解释》第8条请求解除合同,同时根据《解释》第3条、第10条不予支付工程款。当然,确定工程质量不合格应当经过一定程序:首先发包人对存在质量

  • 建筑合同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后果发布时间:2011/3/11
  •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任何人都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对于建筑行业来说,违反法律法规将意味着要承担合同无效或侵权等法律责任。无论你是否了解有关法规,它都被默认为是合同的一部分而必须遵守。困难在于,合同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几乎是防不胜防的问题。据国家信息中心1997年版《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统计,收入到该库“建筑房地产法规库”中的法律法规已达1700余件,上千万字,加上其它涉及建筑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国家标准、

  • 建筑合同中当事人的责任仅限于合同条款?发布时间:2011/3/11
  •    建筑行业的承包商、业主、工程师甚至很多律师经常错误地认为,建筑合同各方的责任仅限于合同本身,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误解,建筑合同的责任远远超过合同本身,实际上,当事人因建筑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几乎包括所有的民事责任,尤其像产品责任这类侵权责任在建筑合同中可能根本没有涉及,但对合同各方却有重大的影响,绝对不容忽视。侵权责任是建筑合同当事人除合同责任以外可能承担的非常广泛的一种责任。建筑合同当事人必须对侵权

  • 对建筑物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几点思考发布时间:2011/3/11
  •   一、建筑物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提出  我们现在讨论建筑物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问题,主要是依据重庆的案例。2001年5月11日凌晨约1时40分,重庆市民郝某与朋友李某在街上谈事情,被临路楼上坠落的烟灰缸砸中头部,当即倒地,被送至急救中心抢救。经医院精心治疗,郝某在昏迷7天后脱险,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被鉴定为智能障碍伤残、命名性失语伤残、颅骨缺损伤残等,损失医疗费等计9万元。公安机关经过侦查现场,排除了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发布时间:2011/3/11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

  • 整形美容事故损害赔偿发布时间:2011/3/11
  •    因美容整形引发损害赔偿的案件近年来层出不穷,司法实践中也感到颇为为难,其主要原因是,这类案件涉及到几个比较棘手的法律适用问题。下面就这几个问题简单的谈谈自己的看法。 因美容整形引发损害赔偿的案件近年来层出不穷,司法实践中也感到颇为为难,其主要原因是,这类案件涉及到几个比较棘手的法律适用问题。下面就这几个问题简单的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美容整形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的性质 在有关美容整形的纠纷中,要

  • 美容遭毁容如何索赔?美容医疗事故发布时间:2011/3/11
  •    遇到医疗事故时应按怎样的赔偿标准要求医疗事故赔偿?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有什么规定?在要求医疗事故赔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本文为您做了详细介绍。  我是一名参加高考的高中生,为了能够顺利地考入艺术院校,花2000多元在一家美容院做了割双眼皮、切眼袋等四项美容手术。手术后,我的脸部多次发炎,视力减退,头晕眼花,容貌变丑,遭受了极大的肌体伤害和心灵创伤。后经权威机构医学鉴定,四个美

  • 在医疗美容中的法律问题发布时间:2011/3/11
  •    近几年来,社会上因开双眼皮、穿耳眼、隆鼻、纹眼线、纹唇线等美容服务而引起的美容服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日趋增多,对于这类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注意两点:(1)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从事美容营业,给美容着造成损害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2)位经任何部门批准,擅自从事美容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属于无照行医,给美容者造成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直接使用《民法通则》。赔偿的数额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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