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破劳动关系的伪装——主播与平台的《合作协议》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律师欧湘富 一、案例简述 委托人李女士是一名带货主播,在入职深圳市某传媒公司之前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之后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后,李女士工作勤勤恳恳,但是没多久公司就开始拖欠工资了,李女士觉得这个公司不太靠谱,逐渐产生了讨薪离职换工作的念头。可是让李女士没想到的是,在与公司协商离职的时候,公司拿出当时签订
以案说法——新旧法适用问题 高级律师欧湘富 一、基本案情 徐某威系深圳市某清洁公司的清洁工。2020年12月10日16时许,徐某威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某工业区进行清理工作时,准备将一个铁架搬至一楼,但因其年老体弱,便想偷懒将铁架从三楼扔下。于是其在三楼梯口向下观察了一下后,便径直将铁架从三楼扔了下去,砸中恰在一楼经过的付某华的头部,随即徐某威将付某华送至宝安区福永人民医院救
以案说法——经济补偿金 高级律师欧湘富 一、基本案情 刘先生自从1999年4月19日入职某电子工厂起,就一直就职于该公司,并担任工务设备一课课长,其职责是负责全厂辅助设备的运行与维护、管理,全厂的危险废弃物的处理、环保、节能降耗、工业环保废料处理等。刘先生在职期间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业绩突出,表现良好。2021年9月,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等高层领导更换,新任领导以改革为
以案说法——金融借款案特殊性 高级律师欧湘富 一、基本案情 张先生为购买某楼盘的一处房产,与开发商、某银行支行在2016年12月27日签订贷款合同,贷款人为某银行支行,借款人为张先生,并且张先生以该处房产为抵押财产,保证人为该开发商,贷款金额为五十万元,期限为2017年2月3日至2027年2月3日。同时还约定了罚息及复利计收标准和违约约定,其中罚息利率为合同约定的贷款利
以案说法——名誉权侵权案 高级律师欧湘富 一、基本案情 委托人王女士是一家商务公司的总经理。2020年,王总代表商务公司与某货代公司达成了合作协议。可是该货代公司在合同履行时具有违约、欺诈行为——该货代公司不仅未送达货物,反而私扣货物并要求商务公司支付150美金的扣货费,之后还向商务公司发送《销毁通知书》,要求商务公司支付被扣货物的仓租费和保管费合计 950 美金。一系
以案说法——李先生买车 高级律师欧湘富 一、基本案情 3月3日,李先生经朋友贺某介绍在某车行购买奔驰轿车一辆,贺某和车行称该车为“平价进口车”。车行经理代表车行与李先生签订《汽车销售合同》,合同约定,车行将一辆2018款奔驰GLS450以裸车价格56万元和上牌费用34万元共计90万元卖给李先生,朋友贺某作担保人。3月4日,李先生通过银行多次转账付清裸车价格56万元,其余3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麦广某是原村民,其将一栋自建房(没有房地产权证)及其后面附属房屋出租给邓X营,邓转租给余X明等5人,租赁合同签订后,余等人对于房屋进行改造装修,但不符合消防要求,被消防部门责令停产停业6个月,后恢复经营,但邓X营拖欠上千万元的租金,迫使麦先生委托欧湘富、黄丽荣二位律师代理,胜诉后邓X营及其独资公司鑫茂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离开关门。但二房东(次承租人余某等人)拒绝搬走。欧黄二
2020年10月本站首席律师、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欧湘富担任了犯罪嫌疑人罗某某(羁押于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的辩护人,经过欧律师的强有力辩护(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不予逮捕等),南京市相关人民检察院采纳了欧律师的辩护意见,对深圳市某银器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罗某某未批准逮捕,由南京市相关公安分局予以取保候审。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高级律师|欧湘富|电话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