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律师所知名律师欧湘富专业团队

欧湘富律师团队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公司法、合同法、民法尤其是债权债务、离婚、遗产继承、财富传承、房产与施工、刑事辩护及电子商务、与金融保险、各类损害侵权赔偿案、劳动争议、行政复议与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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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湘富系全国优秀律师所--星辰所合伙人、高级律师,执业二十三年,法学学士学位,经济学硕士、仲裁员、公司独立董事。先后多次担任广东省与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公司法、民法法律委员会委员;系湖南省、广东省律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email:szouxf@qq.com,手机13714729462,QQ435682499,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田面城市大厦24楼, 领域专长:刑事辩护、公司与合同法务、婚姻继承、 房地产全流程服务、劳动争议、保险相关业务,知识产权。工作方式: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强制执行、 国家赔偿、仲裁 、谈判、调查调解、申诉控告等非诉讼方式。擅长办理民事、商事、及刑事、金融保险法律事务等案件,并长期致力于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与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深厚,社会资源广,胜诉率高,多次评为省、市优秀律师或嘉奖 。其律师团队配合默契、理论与实践互补性强、能跨地域、跨专业、跨律师所合作,效果非常好,客户反映良好。

           2011年11月26日广东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在广州花园酒店召开创立大会,本站首席律师欧湘富被广东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聘请为常务理事,任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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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手记 生命不能 承受之“等” 因为没有见到在江西老家的黄满凤,我无从知道她目前病情的危急程度。她的儿子叶新佑拿了一张黄满凤的工作证给我看。照片是黄满凤病前拍的,看起来很精神。 “我妈妈没生病的时候干农活很厉害的”,叶新佑有点自豪地回忆说,他家里以前都是务农的,经济状况不太好,所以父母亲和自己都来到深圳打工。 “每次看病之前都要去找亲戚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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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2011-04-24 22:35:20) 标签:医疗期规定 工作年限 特殊疾病 劳动鉴定、累计劳动纠纷律师|劳动争议著名律师|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律师欧湘富电话13823613759.QQ435682499,MSN:szouxf@hotmail.com分类: 法规法条 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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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患精神分裂症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欧湘富发布时间:2012/10/16
  •   问:欧湘富律师,你好,我亲戚在一单位工作已经达到十年,因患精神病分裂症,单位却逼他自己辞职,且不给经济补偿金。我们该怎么办?用人单位的行为合法吗?如果单位强行解雇他,能否获得经济赔偿呢? 欧湘富回答:单位的行为违法无效。应该让其继续治疗,并支付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福利待遇(如果没有给此员工购买社保,单位要承担全部的医疗费)。如果单位强行解雇他,单位要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劳动部

  • 非法劳务派遣、且同工不同酬案件民事起诉状--欧湘富律师承办发布时间:2012/10/15
  •   民事起诉状原告:李玉兰,女,汉族,1963年7月2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30119630726XXX,手机:XXX ,住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被告一:深圳市C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XX大厦XX座XX楼法定代表人:夏XX,董事长,电话:被告二:深圳市福A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福A街道办”),地址:深圳XX,法定代表人:XXX请求事项:1、请求法院认定上列二被告恶意串通,规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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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前位置:深圳之窗首页魅力深圳滚动资讯 正文企业守法缴社保反遭员工集体抵制2012-07-15 07:50:04作者:来源: 深圳之窗网 |发表评论从来都是员工要求企业依法按时足额为自己缴纳社保,而观澜一塑胶厂员工却集体要求企业以最低标准代替法定的工资总额标准来给自己缴纳社保。为什么会这样?原来该厂员工担心,如果回老家养老,现在多缴的社保难以取出。因此他们想少缴一点社保,多攥点现钱在手上。近日,记

  • 广东省没参加社保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享受的待遇有哪些?发布时间:201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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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已参保的员工退休前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的,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享受的待遇有哪些?。发布时间:201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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