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9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镇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实行规划管理的乡、村庄(生态文明村)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
(2008年12月2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及其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保护,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企业经营管理者,是指依法行使企业经营管理职权并承担经营管理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1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2008年1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3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3月26日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2009年3月25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九号 2009年7月2日 (2002年7月28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9年4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已经2009年4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已由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11月30日 第一条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