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律师所知名律师欧湘富专业团队

欧湘富律师团队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公司法、合同法、民法尤其是债权债务、离婚、遗产继承、财富传承、房产与施工、刑事辩护及电子商务、与金融保险、各类损害侵权赔偿案、劳动争议、行政复议与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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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湘富系全国优秀律师所--星辰所合伙人、高级律师,执业二十三年,法学学士学位,经济学硕士、仲裁员、公司独立董事。先后多次担任广东省与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公司法、民法法律委员会委员;系湖南省、广东省律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email:szouxf@qq.com,手机13714729462,QQ435682499,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田面城市大厦24楼, 领域专长:刑事辩护、公司与合同法务、婚姻继承、 房地产全流程服务、劳动争议、保险相关业务,知识产权。工作方式: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强制执行、 国家赔偿、仲裁 、谈判、调查调解、申诉控告等非诉讼方式。擅长办理民事、商事、及刑事、金融保险法律事务等案件,并长期致力于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与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深厚,社会资源广,胜诉率高,多次评为省、市优秀律师或嘉奖 。其律师团队配合默契、理论与实践互补性强、能跨地域、跨专业、跨律师所合作,效果非常好,客户反映良好。

           2011年11月26日广东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在广州花园酒店召开创立大会,本站首席律师欧湘富被广东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聘请为常务理事,任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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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成为当今审判主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2011-12-20发布时间:2012/2/4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 2011/12/20 16:04:35 公司法律师|深圳公司法律师|专业公司法大律师欧湘富咨询电话13714729462,QQ435682499  2007年6月1日,企业破产法的实施使我国企业破产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特别是在世界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破产审判面临着新的任务、新的要求、新的挑战。深圳中院以企业破产法的实施为契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审理

  • 破产法重整程序启动发布时间:2011/3/10
  •   企业拯救是现代破产法的重要理念之一,重整制度因其贯彻这种拯救理念,给予企业重生的机会,已经成为现代破产法的重要程序制度之一,也广为各国破产法所采纳。纵观各国企业重整程序的启动,可以发现以下特点:第一,重整制度的目标是为了维持债务人企业的继续经营,同时使债权人获得较清算程序更大的利益;第二,重整程序的提出人一般为债务人,更多从债务人角度着手;第三,重整程序启动的权力分配重在防欺诈性重整,保护债权人利

  • 联营企业如何宣告破产?发布时间:2011/3/1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有以下三种形式:  1.法人型联营(紧密型联营),参加联营的各方组成新的经济实体,具有独立财产、自负盈亏、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而缺的法人资格的民事主体。因其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而当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破产申请人当然可以申请其破产,以该联营企业所有的货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清偿

  • 公司解散的六种原因发布时间:2011/3/10
  •   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事由的发生,而停止其积极业务活动,并开始处理其未了结事务的法律行为,包括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公司解散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六种。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公司未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我国公司法既未规定公司的最高营业期限,又未强制要求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因此,营业期限是我国公司章程任意规定的事项。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营业期限,在此期限届满前,股东会可以形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发布时间:2011/3/10
  •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一节 申  请   第二节 受  理  第三章 管理人  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五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债权人委员会  第八章 重  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九章 和  解  第十章

  • 什么样的企业适用企业破产程序?发布时间:2011/3/10
  •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企业破产还债程序的企业法人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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