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权是作者的一项著作权,未经作者许可,将作者的作品翻译成外国语言文字出版发行,侵犯了作者的翻译权、复制权及发行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国文学作品向外国传播的过程中不能侵犯作品作者的著作权,翻译作者作品一定要得到原作者的授权,才能翻译其作品并出版发行。
另外,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将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中国国内出版发行的,属于法定许可,即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