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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湘富律师就“行人凌晨遭拖行续:肇事者或涉嫌故意杀人”接受晶报采访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4/2 17:16:38 点击量:
欧湘富律师就“行人凌晨遭拖行续:肇事者或涉嫌故意杀人”接受晶报采访发表律师意见

行人凌晨遭拖行续:肇事者或涉嫌故意杀人

来源:深圳新闻网-晶报        2010年10月21日07:29

新闻回顾:男子凌晨遭拖行2.5公里 10小时后肇事司机被抓

  晶报记者 吴欣/文 赖犁/图

  “冷血司机”陈某武撞倒了两名行人后逃逸,将卷入车底的一名行人拖行了2.5公里,被拖行人跌落后,他仍见死不救疯狂逃走(详见本报昨日A7版)。记者昨日从交警部门获悉:陈某武已被警方拘留,而被拖行人也暂时度过危险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陈某武行为和拖死男婴的香港“冷血司机”梁冠彪极其相似,很可能被控涉嫌故意杀人罪。

  【交警部门】

  司机无视他人生命,冷血行为极其恶劣

  昨日,记者和坪山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叶汉华取得了联系。叶汉华表示,此案引起了交警部门的极大重视,因为在这个逃逸案中,驾驶人陈某武完全无视他人生命的存在,在明知道肇事伤人的情况下仍选择逃逸,并且将伤者拖行2.5公里,其冷血行为极其恶劣。正因为如此,案发后该交警大队领导立即作出指示,一定要全力用最快速度破案,严厉打击此类交通肇事逃逸犯罪。

  叶汉华告诉记者,目前警方对陈某武进行了治安拘留。之所以现在还没有进行刑事拘留,是因为警方还要对案件进行详细彻底的调查,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且还要综合伤者伤情等因素,对陈某武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医院】

  伤者暂时度过危险期,但情况不容乐观

  伤者张先生的情况如何?坪山人民医院医务科林科长告诉记者,昨日该院已经请来市二医院脑外科专家对张先生进行了会诊,目前张先生的颅脑损伤已经基本得到控制,对外界刺激有一定的反应,可以说是度过了“生命危险第一期”,但情况也不容乐观。

  据医生介绍,张先生送到医院时处于昏迷状态,全身多处擦伤,背部、右手几乎找不到一处完整的皮肤。经检查,他肺部、肾部、大脑都出现溢血现象。林科长表示,因为张先生在车下被拖行时受到了剧烈摩擦,产生热量将其皮肤烧伤,加上大量的擦伤和软组织挫伤,达到了皮肤坏死三度以上,这是治疗的“第二危险期”,该院还将请烧伤科专家对其进行会诊。

  林科长告诉记者,张先生是从河南来深圳的务工人员,生活困难,而肇事司机也表示没有多大的赔偿能力。目前,张先生的医疗费用都是拖欠着医院的。但医院一定会全力抢救张先生,保证其得到治疗。

  【律师说法】

  肇事司机或涉嫌故意杀人罪

  陈某武肇事后拖行伤者的行为可能涉及什么罪名?为此记者采访了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欧湘富律师,欧律师认为,就目前警方通报的情况、伤者和肇事司机的证言来看,肇事司机陈某武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可能性很大。

  欧律师告诉记者,陈某武事发时肯定是知道自己撞到人了的。因为其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警方调取的监控录像显示,案发后,一辆面包车一直没有打开车灯,高速向龙岗方向逃逸。如果陈某武不知道自己撞了人,怎么会在夜间关了车灯高速行驶?而且他的车窗玻璃也有破损。但是在这个阶段,还可以说陈某武撞了人后逃逸,只涉嫌交通肇事罪。

  在随后的拖人逃逸阶段,陈某武称“一直感觉到车辆没有什么异常,也没有停下车来检查”。他到底知不知道车下有人被拖着?现在还无法认定。但是在遇到红灯行人跌落后,陈某武称当时他“从后视镜中看到车上跌下一个男的,因为感觉很紧张,没有理会又驾车离去了”,这一情节就将他涉嫌的罪名从交通肇事罪推向了故意杀人罪。

  欧律师认为,这是因为陈某武应该很清楚肇事现场和行人跌落现场之间有很长的距离,后来根据交警的测量这段距离长达2.5公里。一个人被车拖行达2.5公里这么远的距离,一定会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甚至死亡的可能性非常大,这就是此案的关键点。陈某武作为一个正常人,到这时应该完全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是他见死不救、开车逃逸,放任伤者自生自灭,社会危害性很大,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

  欧律师告诉记者,此案和香港冷血货柜车司机梁冠彪案确实存在很多相似之处。虽然被梁冠彪拖走的男婴小麟麟最后死去了,被陈某武拖走的行人张先生活着,但被害人的生死并不影响其罪名的定性。因为明知对方有生命危险,仍放任结果的发生,就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不管被害人是否死亡。当然,此案如何处理最终还要看警方详细调查的结果。

  对比

  肇事逃逸、拖行男婴致死的香港冷血货柜车司机梁冠彪仍在等待法律的审判,而拖行行人达2.5公里的陈某武案,又刺痛了深圳人的心。记者对比两案的细节,发现有不少类似之处。

  都在肇事后选择逃逸

  梁冠彪案: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指控,2010年4月25日7时许,被告人梁冠彪驾驶粤Z/EB64港大货车,沿龙岗区布沙路由东往西驶经南湾锦航酒店路段时,货车失控后车头右侧与路边边坡发生挂碰,撞到在路边行走的被害人黎云及其推着的婴儿车。梁冠彪没有停车观察便驾车继续前行。

  陈某武案:据警方通报和陈某武自述,当晚陈某武开车经过深汕公路时,前方正在修路,中间摆满了石头,他只能往右侧道路通过。当时没有路灯,等发现前方有路人时,刹车已经来不及了。他知道撞到人了,十分害怕,下意识驾车向龙岗方向高速逃逸,还关闭了车灯。

  都发现了有人被拖

  梁冠彪案:起诉书指控,梁冠彪驾车行驶至布沙路汇佳百货路段红绿灯处时,有多名群众上前告诉梁冠彪,其驾驶的大货车车底拖挂着一辆婴儿车,车上婴儿手脚在活动,还有流血。梁冠彪听闻后下车确认。

  陈某武案:据陈某武自述,陈某武在逃逸过程中,自称感觉车辆没有什么异常。他一直跑到遇上红灯,无路可走就想倒车。倒车后从后视镜中看到车上跌下一个男的。

  都选择了冷血

  梁冠彪案:起诉书指控,看到车底拖着的婴儿,梁冠彪无动于衷,驾驶大货车拖着婴儿车快速逃逸,途中以走S形的方式意图将车底婴儿车及婴儿甩掉。最终婴儿跌落死亡。

  陈某武案:陈某武自称看到男子跌落后,感觉很紧张,没有理会就驾车离去了。警方公布从撞人现场到张先生跌落位置,面包车一直逃逸了2.5公里,也就是说伤者被磨了2.5公里。

  都造成严重伤害

  梁冠彪案:起诉书指控,在南坪快速塘朗山隧道内离南出口约一公里处,婴儿从车底完全掉下,后遭大量车辆碾碎。

  陈某武案:被拖的张先生送到医院时处于昏迷状态,全身多处擦伤,背部、右手几乎找不到一处完整的皮肤。经检查后,他肺部、肾部、大脑都出现溢血现象。医院称其昨日暂时度过第一危险期,但情况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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