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律师所知名律师欧湘富专业团队

欧湘富律师团队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公司法、合同法、民法尤其是债权债务、离婚、遗产继承、财富传承、房产与施工、刑事辩护及电子商务、与金融保险、各类损害侵权赔偿案、劳动争议、行政复议与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服务。
服务热线:13714729462 13823613759
媒体报道
联系我们
  • 全国优秀律师所知名律师欧湘富专业团队
  • 联系人:欧律师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田面城市大厦24楼
  • 电 话:(0755)82816103(办)82813399
  • 传 真:0755-82816103
  • 手 机:13714729462 13823613759
  • E-MAIL:ouxiangfu@163.com,szouxf@yahoo.com.cn
    本站动态 :
  • 欧湘富系全国优秀律师所--星辰所合伙人、高级律师,执业二十三年,法学学士学位,经济学硕士、仲裁员、公司独立董事。先后多次担任广东省与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公司法、民法法律委员会委员;系湖南省、广东省律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email:szouxf@qq.com,手机13714729462,QQ435682499,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田面城市大厦24楼, 领域专长:刑事辩护、公司与合同法务、婚姻继承、 房地产全流程服务、劳动争议、保险相关业务,知识产权。工作方式: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强制执行、 国家赔偿、仲裁 、谈判、调查调解、申诉控告等非诉讼方式。擅长办理民事、商事、及刑事、金融保险法律事务等案件,并长期致力于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与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深厚,社会资源广,胜诉率高,多次评为省、市优秀律师或嘉奖 。其律师团队配合默契、理论与实践互补性强、能跨地域、跨专业、跨律师所合作,效果非常好,客户反映良好。

           2011年11月26日广东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在广州花园酒店召开创立大会,本站首席律师欧湘富被广东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聘请为常务理事,任期为五年。

  • 荣誉证书1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媒体报道  »  媒体报道

欧湘富就“女教师雇学生千里杀情敌摆乌龙错撞清洁工”接受半岛都市报采访发表律师意见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4/2 17:15:54 点击量:
  

四、欧湘富就“女教师雇学生千里杀情敌摆乌龙错撞清洁工”接受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采访发表律师意见

女教师雇学生千里杀情敌 摆"乌龙"错撞清洁工2009-09-02 06:3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http://news.bandao.cn/news_html/200909/20090902/news_20090902_858944.shtml

 青岛女教师张某因第三者插足,雇请学生到深圳杀情敌,而5个刚入行的“年轻杀手”,却误把刚下班的清洁女工王某当成了暗杀目标,把王某撞成植物人。9月1日,深圳市检察院对张某及 5 个凶手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而清洁女工王某的丈夫,则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了4000万元的天价赔偿。  

  >>>感情纠葛 女教师雇学生杀情敌 

  38岁的被告人张某本是青岛某职业学校的教师,有着一份令人尊敬的职业。张某的男朋友陈某和张燕相恋多年,后来陈某辞去在青岛的工作到深圳打工,而张某不想放弃教师工作,没有随陈某南下 。张某选择了等待,等待陈某事业有成后回青岛,风风光光地娶自己过门。 

  张某一等就是5年,等来的却是陈某要分手的短信。张某请朋友在深圳一查,才知道陈某在深圳已另结“新欢”李某,虽然两人没结婚,但却生有1子。被情人背叛后,张某痛不欲生,最终选择杀死情敌。 

  被告人石某是张某的学生,刚从该职业学校毕业不久,他在学校里就属于“刺头”,但和张某却很要好。2008年11月中旬,当张某提出要石某给自己出这口气时,石某便答应了。2008年11月中旬,张某密谋由石某纠集同伙,从青岛市驱车至深圳,将目标人物李某绑至车内灌入**后投河淹死,并许诺给予酬金。被告人石某向被告人侯某告知此事 ,侯某答应参与并介绍被告人胡某、常某一起参与。其后,张某分两次给石某12000元作为活动经费。  

  >>>自摆“乌龙” 错把清洁工撞成植物人  

  2008年11月29日,石某、胡某、常某、侯某4人从深圳某汽车租赁公司青岛分公司,租来一辆黑色现代小汽车,驱车千里来到深圳。在确认了李某的住址后,他们住进附近旅馆,并给租来的小汽车换上了假车牌。随后,侯某又叫来杨某到深圳参与此案,侯某本人则因事回青岛,并与石某继续保持联系。  

  后来几个人发现,在深圳若想把一个人淹死实在太难,于是将原计划改成直接开车将李某撞死,张某还向石某提供的属杨某所有的一张建设银行卡内存入2万元。  

  2008年12月5日6时许,被告人石某、杨某到福田区沙埔头东村李某的住处旁盯梢,胡某驾车在附近守候,常某坐副驾驶位与石某通过电话联系。尔后,当被害人清洁女工王某在附近经过时,石某误以为是目标人物李某,即通知胡某、常某开车撞人。随后,在福田区南园路与松岭路交会处,胡某开车加速撞向被害人王某,导致被害人王某全身多处损伤,至今仍处于昏迷状态。之后,张某及5名凶手落网 。

>>>最新进展 受害方提出4000万赔偿  

  在附带的民事诉讼里,受害人家属提出了4000万元的天价赔偿额。这是一个令人吃惊的赔偿数额 ,但受害人的代理律师欧湘富认为,这个赔偿数额合理合法,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算出来的。其中包括后期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以及各种法定的补贴。  

  欧湘富是由法援处给受害人家属指定的代理律师。欧湘富告诉记者,4000万元的赔偿要求有事实依据,并不是漫天要价,因为“我们都不知道植物人能活多少年”。欧湘富也说:“不好对这个数额进行评价,要看法院最后的判决是多少。”  

  深圳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胡某、石某、常某、侯某、杨某无视国家法律,企图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造成一人重伤的后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了解到,2009年9月1日,张某和石某等6名被告人,已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近期将在法院进行审理。  

  ■新闻链接 三名嫌犯在青落网 

  2008年12月5日,石某等人在深圳错把清洁工王某撞伤后,深圳福田南园派出所的民警在查看肇事现场录像时,发现这不是一场普通的交通肇事,而是有预谋的凶杀案,随即迅速着手侦破。2008年12月6日,石某、胡某、常某在深圳被警方抓获,杨某、侯某则在青岛落网。2009年2月16日,一如往常在学校上课的张某也被抓捕归案。 

  受害清洁女工女儿被迫休学  

据受害清洁女工王某的丈夫曾绍勇介绍,他和妻子都是四川遂宁人,到深圳打工七八年了,妻子是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的一名保洁员,而他给一个个体老板当司机。“刚开始以为是一个普通事故,后来才知道是被故意撞的,而且当了别人的替身。”说起那场车祸,曾绍勇称,事发后筹钱成了他最主要的事情,他奔波于妻子单位、深圳市公安局、社保局等部门,16岁刚上高一的女儿也因此休学。2008年12月24日,在妻子单位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曾绍勇到深圳市社保部门为妻子办理了工伤保险申请。2009年2月9日,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也已经下发了工伤认定书。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腾飞]

 

  • Copyright © 2010-2021 粤ICP备2024183645号 全国优秀律师所知名律师欧湘富专业团队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田面城市大厦24楼 联系人:欧律师 手机:13714729462 13823613759 电话:(0755)82816103(办)82813399
    【网络服务营销商:Qqebang企帮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