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法定必备条款包括:(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除了一般条款之外,某些劳动合同还应具备特殊法定必备条款。例如,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包括职业中毒)危害及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包括职业中毒)危害的作业中,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1.2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1.3本合同有效期: 1.3.1合同期限为_______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3.2自 年 月 日至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 1.3.3自 年 月 日至完成该项任务时止。 1.4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2.1乙方同意根据
董某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跟公司签有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董某每个季度必须完成一定数额的销售任务,个人收入则主要是销售提成。尽管董某对保险推销工作满怀热情,不辞辛苦,但头一个季度下来,所签保险单寥寥无几,远远没有完成公司的销售定额。公司销售主管提醒董某说,若第二季度仍完不成任务,他就将面临被解聘的可能。为了保住工作,董某更加努力,甚至发动了所有的亲戚朋友,第二季度的销售业绩比头一季度有
赵某于2002年10月左右与北京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终止合同:试用期结束后双方均须以书面形式于一个月前提出,并正式通知对方或以相等于一个月的工资代替通知。”2004年3月1日,某公司给赵某发了一张通知函,载明:“公司现正式通知您,您在本公司的工作截止日期为2004年3月31日,届时合同终止。”同月15日,该公司书面通知赵某:从3月15日至月底休息,4月5日到公司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产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法赋予劳动合同法律约束力的同时,也赋予劳动合同当事人有条件的单方解除权和协商解除权,同时还明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下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范本:甲 方:乙 方: (员工工号: )甲、乙双方于 年 月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 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 年 月 日;二、方支付 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 元;三、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废止部分内容的法律行为。当劳动合同出现履行障碍时,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原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2)劳动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很多用人单位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感到恐惧,其实让用人单位真正恐惧的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由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均奉行“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这让用人单位在岗位的管理方面很被动,无法适应现实工作的多变性。从理论上讲,只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不愿意变更工作岗位,其便可以在这个岗位上工作直至退休为止。法律对变更劳动合同的严格规定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