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律师所知名律师欧湘富专业团队

欧湘富律师团队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公司法、合同法、民法尤其是债权债务、离婚、遗产继承、财富传承、房产与施工、刑事辩护及电子商务、与金融保险、各类损害侵权赔偿案、劳动争议、行政复议与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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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湘富系全国优秀律师所--星辰所合伙人、高级律师,执业二十三年,法学学士学位,经济学硕士、仲裁员、公司独立董事。先后多次担任广东省与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公司法、民法法律委员会委员;系湖南省、广东省律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email:szouxf@qq.com,手机13714729462,QQ435682499,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田面城市大厦24楼, 领域专长:刑事辩护、公司与合同法务、婚姻继承、 房地产全流程服务、劳动争议、保险相关业务,知识产权。工作方式: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强制执行、 国家赔偿、仲裁 、谈判、调查调解、申诉控告等非诉讼方式。擅长办理民事、商事、及刑事、金融保险法律事务等案件,并长期致力于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与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深厚,社会资源广,胜诉率高,多次评为省、市优秀律师或嘉奖 。其律师团队配合默契、理论与实践互补性强、能跨地域、跨专业、跨律师所合作,效果非常好,客户反映良好。

           2011年11月26日广东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在广州花园酒店召开创立大会,本站首席律师欧湘富被广东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聘请为常务理事,任期为五年。

  • 荣誉证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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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发布时间:2011/3/14
  •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1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即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职工,无论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等;2按期向对方作出答复,即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不得对对方提出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3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即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

  • 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怎么写?发布时间:2011/3/14
  •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劳动合同开始履行但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因订立劳动合同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修改、补充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范本:甲 方: 乙 方: (员工工号: )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对 年 月 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的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劳动合同变更内容: 二、本协议生效后,原劳动合同仍继续履行,但变更条款按照

  •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也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发布时间:2011/3/14
  •   张某与某机械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后由于更换了法定代表人,机械公司就将张某安排到其下属一家企业当推销员。张某要求机械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安排自己的工作,而机械公司以合同是前任领导签订的为理由,不同意张某的要求。双方发生争议,张某便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机械公司履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解决本案问题的关键是机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改变后,机械公司的原法定代

  • 是否必须履行劳动合同附随义务?发布时间:2011/3/14
  •    案例 陈某是某汽车4S店修理工,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了双方的劳动关系。 一个月后,陈某得知,劳动者在失业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金,于是他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领失业金,劳动部门告诉他,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原单位为其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同时需要用人单位按规定为陈某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陈某找到这家汽车4S店,要求其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但

  • 劳动者擅自雇人代为履行劳动合同发布时间:2011/3/14
  •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依法经过协商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生效后,劳动者擅自长期雇请他人代为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并拒绝改正,用工单位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要准确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弄清楚劳动合同的特征以及《劳动法》对劳动者和用工方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区别于一般合同的主要特征有二:第一,具有相对性。主要是指劳动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

  • 履行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发布时间:2011/3/14
  •   小金是一餐饮管理公司的点菜生,很受顾客欢迎。9月初的一天,因与朋友外出游玩而错过了回市区的火车,决定暂住外地一宿。但想起当晚自己应该上晚班,所以小金赶紧打电话,让自己的好友小费帮忙顶替上班,并在考勤记录上填上小金的名字。后被总经理发现了。结果,小金和小费都被公司批评。  点评:小金请小费顶替自己上班,是违反亲自履行劳动合同的一个典型例子。  建立在个别劳动关系基础上的具体劳动合同,是特定对象之间的

  • 订立劳动合同的几种技巧发布时间:2011/3/14
  •   [前言]就业工作是每个人都面临的问题。在国家法制日益完善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都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到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它也是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当掌握一定的劳动合同知识。本文主要从实际操作的角度,介绍一些劳动合同谈判、签订的经验和技巧。  所谓劳动合同,是契约的一种,既是当事人双方的一种合意,也是对劳动法律法规进一步

  • 订立劳动合同须知发布时间:2011/3/14
  •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 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

  • 订立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发布时间:2011/3/14
  •   约定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以及竞业限制、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1、试用期《劳动法》第21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属于约定条款,既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约定试用期应注意的问题: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续订合同不能再约定试用期。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仅约定试用期的,

  • 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发布时间:2011/3/14
  •   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具备的主体资格。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年龄条件:指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必须达到合法的劳动年龄。我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这表明年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达到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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