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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6日广东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在广州花园酒店召开创立大会,本站首席律师欧湘富被广东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聘请为常务理事,任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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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3/10 16:48:31 点击量:
 

 一、答应赠与后可以反悔吗?

  在赠与人转移赠与财产权前(动产交付前,不动产过户登记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下列三种合同除外:1〕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2〕道德义务性质的;3〕公证的。

  二、已经赠与他人的东西还可以要回吗?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三、赠与行为完成后,赠与物品致人损害,赠与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1)原则上不需承担责任;

  2〕附义务的,在附义务限度内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故意不告知赠与物的瑕疵或保证无瑕疵的,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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