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四类刑事案审判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处理。
金羊网讯记者沈婷婷、通讯员吕静报道:8月16日,深圳市宝安法院发布消息称,该院对寻衅滋事案、盗窃案、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等四类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进行公开开庭并集中宣判,成为全市法院中率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基层法院。有效提高刑事审判效率自今年5月以来,宝安法院新收刑事速裁案件2850件,其中,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1524件(含检察院启动的案件),当庭宣判率达到78%,办案周期约14天,有效提高刑事审判效率。宝安法院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全市规范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和简单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改革浪潮下,宝安法院于2017年5月改组成立刑事速裁庭,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成立独立部门专门审理速裁、简易和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全面铺开认罪认罚制度试点实施工作。为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优化审理方式、提高审判效率,进一步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工作目标。8月14日,宝安法院继续充分发挥能动性,选定刑事速裁庭副庭长李雯法官承办的刑事案件4宗4名被告人,首次在审判阶段启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上述案件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根据案情,分别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或拘役5个月,被告人均表示服判。司法公正与效率相统一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启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要包括量刑协商、签署《具结书》和开庭审判。具体流程为:开庭前,承办法官在征求被告人的同意后,启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由公诉人向被告人释明认罪认罚的含义和后果,由法援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且由公诉人全程监督。如果被告人同意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签署《具结书》,律师对被告人签署的《具结书》无异议的,在《具结书》签章确认。至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启动,承办法官即时开庭审判,作出判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以来,宝安法院新收速裁案件数量2850件,新收认罪认罚案件1524件,适用该制度办理刑事案件数量占同期刑事案件总量的约41.76%,当庭宣判率达到78%,速裁案件办案周期平均为14天,简易案件办案周期平均为25天。宝安法院严格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告人在审判阶段自愿认罪认罚且签署具结书的,法院依旧可以在一定幅度内量刑从宽,从而进一步体现认罪认罚的重要价值,在实体上依法从宽处理,在程序上依法从简、从快处理,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相统一。责任编辑:王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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