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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伤上体育课拉断韧带--欧湘富接受南都记者采访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9/18 0:29:28 点击量:
 

与同桌打闹 被铅笔芯插眼球两天
受伤小学生家长要求学校和肇事学生方负责,肇事学生方不回应,学校则称由法院来判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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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年9月17日] 版次:[SA08] 版名:[深圳读本 城事]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11岁的小豪(化名)上小学四年级,本月8日上午,他被同桌用铅笔戳中眼球,数毫米的铅笔芯插在眼球上两天。其间他曾请同学帮忙看眼睛,但两名同学都没看到异物,他也没有告诉家长。直到第二天晚上,母亲看到他肿胀的眼睛,才将他送往医院。

扎进笔芯两天才发现

小豪是罗湖金稻田学校的学生,昨天躺在深圳眼科医院的病庆上,向南都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8日上午第二节课上,同桌的女生菲菲(化名)与他玩闹中,用一支铅笔砸在了他的眼睛上,他当时觉得很疼,但没告诉老师,数学课胡老师也没注意到坐在角落里的两名小朋友的玩闹。下课后,小豪仍然觉得眼睛很疼,便让两名同学帮忙看看眼睛有没有受伤,两名小朋友看了后,都表示没有看到异样。小豪就放下心来。

接下来,他照常上课,班主任方老师在当天下午曾发现异样问小豪:你的眼睛怎么是肿肿的?小豪回答:“睡一会可能就好了。”当天晚上,小豪回到家中,小豪的父母也没有发现异状。第二天小豪在学校又上了一天学,放学的时候,方老师遇见小豪,再次关心地问:你的眼睛怎么还没好?“我没有回答。”小豪回到家中,他母亲看到他肿胀的眼睛,忙将他送到市二医院。

眼球受伤程度尚需观察

医生检查发现小豪的左眼球上插着异物,“市二医院的医生不敢接收,于是转院到深圳眼科医院。”小豪的母亲说,当天晚上,她打电话通知了学校班主任。昨天校方向南都记者证实,他们直到这时才知道小豪受伤的事情。

当天,小豪在深圳眼科医院做了第一次手术,南都记者看到医生的诊断记录:“左眼眼球12点处见一铅笔头垂直插入。”“左眼球穿通伤,角膜穿通伤。”第一次手术,医生取出了插在眼球上的铅笔芯,随后进行了缝合,13日,医生给小豪动了第二次手术。昨天在深圳眼科医院,南都记者见到了从小豪眼球中取出的那截铅笔芯,长约2毫米,粗约1毫米,不过小豪的母亲说,实际长度肯定超过2毫米,因为笔芯被手术取出时,断了一截,而且医生告诉她,插入眼球的一截由于时间较长,发生了部分融解。

医生介绍,虽然手术已经完成,但小豪的视力已经受损,并有散光的症状,“以后也无法用眼镜矫正”,具体受损程度需要等过段时间,眼球拆线后做过检查才能确定。

伤者父母不满处理结果

小豪的父母对于菲菲的家人、校方的态度很不满。他们说菲菲的父母自始至终都没有拿出一分钱的医药费。南都记者昨天致电和短信联系菲菲父母,但电话不通、短信没回。据悉,金稻田学校的校长、班主任等四人各出1000元,交给了吴先生,作为对小豪的临时救济。该校刘校长认为,小豪受伤这件事的主要责任在于菲菲的监护人,学校承担次要责任。最终如何划分责任,他希望通过法院来判定。警方则称这是民事纠纷,不在警方的受理范围内。

南都记者 陈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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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伤上体育课拉断韧带

家长怪学校事后冷漠,学校表示已尽力

9月开校以来,桃源中学初三学生小麦(化名)和他的父母有点烦。5月,身带旧伤的小麦在体育课上再次受伤,韧带断裂,事出后其母称校方态度冷漠令人心寒,而校方则说派专车接送仍不讨好。

在六年级暑假的一次摔伤中,小麦被医生诊断为“髌骨脱臼”,并叮嘱其保护伤口,停止所有体育活动。在桃源中学上初中以来,小麦的母亲以多种形式和班主任沟通,要求禁止小麦的所有体育活动,包括不出操,不上体育课,不参加春游、军训等项目。这期间,小麦的髌骨又发生过两三次脱臼,在母亲的嘱咐下,直至初二上学期,小麦没有参加任何与体育相关的活动。

初二下学期,班主任张老师认为当时小麦伤势已好转,且小麦及家人并没有表示要放弃中考体育,便询问小麦是否参加学校组织的晨跑锻炼,此建议得到了小麦的同意。前日,小麦的妈妈在接受采访时称家长从未同意小麦参加体育锻炼,而小麦证实当时自己确实感觉已经可以参加晨练。

5月的一次体育考试,小麦在参加50米考试时跌倒,再次受伤,随后进行了一次手术。随之而来的整个暑假,小麦都未能再下床,全靠妈妈背上背下。直至快开学,小麦才能下地走动,至今行走仍“有点拐”。

小麦的妈妈称事发后校方态度冷漠,而校方则称自愿让校长专用车接送小麦上下学直至康复。但是小麦妈妈不满校车接送时间,予以拒绝。

据小麦的班主任张老师介绍,小麦平时性格好,也听话,受伤以来,班里专门安排了两位同学帮她打午饭,她也并未因伤病落下学习。发生如此不愉快的事情,该校方校长称尽最大努力处理让家长满意,而小麦的妈妈则希望校方为之前的冷漠作出补偿。

就小麦的情况,星辰律师事务所欧湘富律师认为校方和家长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南都见习记者王子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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