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去年2月,江西人叶海青在深圳市救助站内避寒时被人打伤,治疗近一年,被诊断为左眼视神经萎缩。左眼接近失明的他将凶徒和市救助站告上法庭。市救助站表示已帮叶海青治病花费8万余元。
■新闻追踪
本报讯 (记者王成波)去年2月,江西人叶海青在深圳市救助站内避寒时被人打伤,治疗近一年,被诊断为左眼视神经萎缩。左眼接近失明的他将凶徒和市救助站告上法庭。市救助站表示已帮叶海青治病花费8万余元。(详见本报8月24日深圳读本第6版相关报道)
昨日,记者了解到,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打伤叶海青的凶徒赔偿近7万多元,但市救助站不负连带责任。由于打人者不知所终,执行遭遇难题。如今,身无分文的叶海青仍在深圳流浪,他不服判决已经上诉。
连日来,叶海青告诉记者,因为案子的问题他一直在深圳关外流浪,出入于各个救助站内,靠捡废品为生,他想讨一个说法。
昨日,他告诉记者,一审判决已经做出。“只是让打我的人承担责任赔偿7万多块钱,可是人都找不到。”叶海青说,现在判决成了一纸空文,根本无法执行。而且他认为深圳市救助站应该承担部分责任,现在他不服一审判决决定上诉到市中院。
深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律师欧湘富为叶海青的维权律师。昨日,他告诉记者,目前的情况确实很麻烦,因为打人者找不到,就无法执行,叶海青有残疾,生活困难。目前,已经提起上诉申请,还在等待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