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律师所知名律师欧湘富专业团队

欧湘富律师团队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公司法、合同法、民法尤其是债权债务、离婚、遗产继承、财富传承、房产与施工、刑事辩护及电子商务、与金融保险、各类损害侵权赔偿案、劳动争议、行政复议与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服务。
服务热线:13714729462 13823613759
联系我们
  • 全国优秀律师所知名律师欧湘富专业团队
  • 联系人:欧律师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田面城市大厦24楼
  • 电 话:(0755)82816103(办)82813399
  • 传 真:0755-82816103
  • 手 机:13714729462 13823613759
  • E-MAIL:ouxiangfu@163.com,szouxf@yahoo.com.cn
    本站动态 :
  • 欧湘富系全国优秀律师所--星辰所合伙人、高级律师,执业二十三年,法学学士学位,经济学硕士、仲裁员、公司独立董事。先后多次担任广东省与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公司法、民法法律委员会委员;系湖南省、广东省律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email:szouxf@qq.com,手机13714729462,QQ435682499,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田面城市大厦24楼, 领域专长:刑事辩护、公司与合同法务、婚姻继承、 房地产全流程服务、劳动争议、保险相关业务,知识产权。工作方式: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强制执行、 国家赔偿、仲裁 、谈判、调查调解、申诉控告等非诉讼方式。擅长办理民事、商事、及刑事、金融保险法律事务等案件,并长期致力于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与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深厚,社会资源广,胜诉率高,多次评为省、市优秀律师或嘉奖 。其律师团队配合默契、理论与实践互补性强、能跨地域、跨专业、跨律师所合作,效果非常好,客户反映良好。

           2011年11月26日广东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在广州花园酒店召开创立大会,本站首席律师欧湘富被广东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聘请为常务理事,任期为五年。

  • 荣誉证书1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律师见证  »  立法动态

国际社会积极评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3/15 16:08:13 点击量:
 

 人民日报北京3月12日电 综合本报驻外记者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庄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外媒体和专家学者高度关注并给予积极评价,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中国法治建设的新起点,也有利于世界的和谐、繁荣与稳定。

  越南国家广播电台“越南之声”东北亚部副主任吴氏碧顺认为,这一体系的形成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为依法治国奠定了重要基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法律保障。越南北江省越中友协会长阮光举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将中国各项事业发展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有利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西班牙中国问题专家马埃斯特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非常重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埃斯特洛说,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利于中国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世界的和谐、繁荣与稳定。

  泰国国家行政学院政治系教授拍汕说,中国法制建设几十年来一步步走向完善,现已形成独具特色的法律体系,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更重要的是无论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依法办事。中国国土辽阔、人口众多,健全的法律制度从根本上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律体系保持稳定和连贯,大量外资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走向富裕。

  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路易斯·戈麦斯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堪称中国社会发展的飞跃性壮举,是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基石和制度保障。戈麦斯认为,中国经济保持了长期持续高速增长,给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个可供借鉴的范例。中国政府在经济突飞猛进的黄金时期表现出了一个成熟大国应有的冷静和理性。中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中国真正尊重和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实基础。

 

  • Copyright © 2010-2021 粤ICP备2024183645号 全国优秀律师所知名律师欧湘富专业团队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田面城市大厦24楼 联系人:欧律师 手机:13714729462 13823613759 电话:(0755)82816103(办)82813399
    【网络服务营销商:Qqebang企帮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