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冷加X等四人,2008年在深圳市坪山区租乘摩托车至偏僻处,假装付钱,将摩托车司机张学X拖下车,并将其摁倒在地,用伸缩警棍等殴打张司机,冷加X拟启动摩托车开走,张司机用一U类型打中冷的头部,冷遂拿刀捅了张司机胸部一刀后逃离,后张司机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冷犯抢劫罪,并判处其死刑。星辰律师所合伙人、高级律师欧湘富担任冷二审辩护人,经过欧律师的有力辩护,加上在欧律师的劝说下,
1、明确辩护律师的辩护人身份 由于侦查机关对辩护律师设置种种障碍或横加阻挠,辩护律师不起任何作用。 2、会见权、通信权的保护 ⑴设定公安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告知义务。在立法上强调,从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时起,公安司法人员就负有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 ⑵对会见的时间和条件给予保障 我国立法也应参考和借鉴国际文件和国外先进做法,不得为辩护律师会见的时间会
近期一离婚案件一审判决在罗湖区法院终于灰尘埃落地!在淘宝网开了三、三家网店的年轻夫妇,因为经济条件好了,都会单独开网店做生意了,于是,因家庭琐事,相互不能容忍(都是钱惹的祸?),导致双方辱骂甚至暴力相对,闹到了派出所,女方怀孕了却愿意隐产,随即闹上法庭,双方均愿意离婚,但相互指责对方转移、隐匿财产,均主张对方返还财产。经过调阅银行及其证券机构相互资料,最后算账(异常复杂),法院还要判决双方离婚,男
2011-4被告人冼XX等五、六人持刀捅死一人、捅成重伤一人,第一被告人深圳市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经过欧湘富律师强力辩护,省法院二审改判其15年。双方当事人都是外地来深圳打工年轻人员,年轻气盛,为一点少事,说话张扬、疯狂,相互斗气,最终酿成惨案。
广东中山某公司到本所称,他们被温州一企业以出口产品质量有问题为由索赔250万元,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接受委托后,做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针对原告的起诉书,设计了代理方案,经过庭前精心准备,庭审中沉着应诉,运用最高院新的证据规则规定,对被告提供的大量证据逐一质驳,最终法院采纳我方代理律师观点,一审判决以我方(被告)胜诉。 原告在法定上诉期限未提出上诉,本案一审生效。这件在原告看来稳操
一、案情简述:2007年7月末,辽宁某食品公司(简称卖家)与韩国某进口公司(简称买家)签订了鱿鱼丝购销合同,货值200万元人民币,价格条件为FOB,由韩方指定韩国M船务公司进行货物运输,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付款,信用证条款中包括客检证核签条款。此后卖家接到买家通知,要求卖家与韩国M船务公司的中国代理——H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联系运输事宜。2007年8月2日,卖家将货物交给H货代公司,H货代公司作为代理签发
一、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陆X娟,女,汉族,1963年2月4日出生,广州市人,住广州市越秀区中山X路XX街X号二楼,2005年5月26日取得台湾户籍,台湾户籍:台湾省台北市万华区6邻XX路X号七楼之56,身份证号码:A29000XXX电话:13711XXXXXX。 委托代理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卢愿光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邮编:510050 电话:
2007年2月,国内某纺织品有限公司通过中间商联系,为当地一家独资土耳其面料公司生产了50000米涤纶布。 2007年3月3日和8日,两个集装箱的面料先后从天津起运发往土耳其伊斯坦布尔,货款总价值达95000美元。土耳其的这家公司收到货物在支付40000美元后,余款却迟迟不付。公司王老板多次与土耳其的这家公司进行联系,然而令人惊讶的是,这家土耳其公司悄悄撤离了中国。 2008年下半年,随着经济危机